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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1-12点击数: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科技司[2018]254号),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函[2018]56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依托我校设立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及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等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检查方案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牵头组织,会同校武装部(保卫处)、科研处联合实施。

  (一)平台自查自纠阶段(20181022-26日)

  1.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组织力量对本院各类科研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针对实验室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实验室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科研平台于1026日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盖章签字后提交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dysysbc@163.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81027-29日)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武装部(保卫处)、科研处会同专家组,分片区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具体包括:

1.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科研平台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2. 选定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选定若干科研平台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参照《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平台房间分布情况表》中上报的房间分布,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3. 意见反馈。检查专家组口头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4. 科研平台整改。根据专家意见,实施整改。

(三)迎接教育厅现场抽查阶段(201811月)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812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人:陶冶,栾洪波

联系方式:0459-6507962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武装部(保卫处)  科研处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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