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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3-02点击数:

各单位: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启用实验室前,须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放实验室。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内容必须经实验指导教师或导师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处理,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期间尽量不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

三、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实验室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合理安排实验室人员的数量,避免人员聚集,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做好台账。禁止无实验任务或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开展实验,确保实验全程实验人员之间的距离大于1米。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或留宿。

五、加强实验室日常清洁与消毒。疫情期间,每日定期实验室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门把手、水龙头等频繁接触部位要增加消毒频次,对不耐腐蚀的物品可采用75%酒精擦拭消毒,精密仪器应避免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所产生的垃圾,确保实验室及相关区域卫生整洁。

六、加强实验场所的通风换气。实验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取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七、各单位应加强实验室巡查管控。对于不符合疫情要求、疫情防控意识薄弱、消毒和自我防护等不到位的实验室,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实验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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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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